雁塔区房产买卖、按揭合同公证申请所需材料

导语 办理房产买卖、按揭合同公证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下面西安本地宝为你整理相关信息,该信息内容提到贷款方和借款方的所需材料,希望信息对你有帮助。

  一、贷款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金融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式样(需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借款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应注明:办理公证或签订有关合同等内容)

  3.公民需提交身份证,台胞需提供台湾同胞大陆旅行证明;

  4.在港、澳注册的公司所提供的商业登记证书、注册证书、签字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等需经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的公证机构的证明,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违章;

  5.抵押贷款合同;

  6.抵押物产权证明;

  (一)属海关监管或特许进口的物资,应有海关核准的证明;

  (二)以房地产抵押的,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

  (三)以股票质押的,需提供实物股票或证券登记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并到证券登记公司领取质押声明书;

  7.三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含私营企业、内联企业)、股份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及关于抵押贷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借款金额、抵押物详情、授权签字人等),董事会决议需经三分之二的董事签名(或按章程规定的董事数额)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抵押方:

  以第三人财产抵押的,第三人除提供第二项的1一6全部材料外,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亲自到公证处签署抵押声明书。

  四、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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