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汉中城乡居明医疗保险缴费具体时间

导语 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开始,截至2022年12月20日,缴费标准为350元每人每年,详情见正文。

  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度汉中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从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二、缴费对象

  (一)具有汉中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非我市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我市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在我市参保。

  (二)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整体参保。

  (三)我市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四)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除上述三、四、五条涉及的人员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居民医保。

  (七)在集中缴费期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出生90天内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在新生儿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办理2022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缴纳当年的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一)2022年汉中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10元。

  (二)参保资助政策。全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50%的比例给予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4、财政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和伤残家庭)的参保个人缴费,由县(区)财政全额资助,参保人员先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县区财政对其个人缴费的补助资金由卫健部门直接兑付给个人。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父母及18周岁以内子女参保个人缴费先由参保人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政府对其个人缴费的补助由卫健部门直接兑付给个人。

  5、县区有自行出台其他资助政策的,由参保人员先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资助其参保的资金由县区兑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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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2022年汉中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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