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导语 很多小伙伴都会按时缴纳医保,那大家都清楚医保报销待遇嘛?今天这篇文章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西安医保报销比例汇总(职工+居民),快一起来看看吧!
西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图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下同)
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注:—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门诊慢性病
1.起付标准:350元2.报销比例:除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报销比例为70%以外,其余病种报销比例为65%。3.补助限额: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慢性病病种最高限额。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
门诊特殊病
符合西安市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规定和特殊病种适应症条件的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注:患者按照乙类药品先行支付5%。
门诊特殊药品
符合西安市特殊药品政策规定和特殊药品适应症条件的参保居民,使用特殊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参保居民个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60%比例进行报销。
门诊两病
1.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统一支付比例为60%。
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400元、600元,同时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
3.“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与门诊统筹政策可同步享受,但不能重复报销。
4.患有“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未达到我市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可以申请享受“门诊两病"待遇。
西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起付线:—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
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门诊慢性病
1.起付标准:700元。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没有起付线。2.报销比例:70%3.补助限额: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慢性病病种最高限额。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
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检查治疗
中医门诊病种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面瘫病、中风病、腰痛病(限气滞血瘀型)产生的诊疗服务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大额保险
—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含门诊使用特药)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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