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安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导语 评审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职改)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二)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人员参加评审时,须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控制在1:1比例之内。即: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荐申报。

  (三)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四)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者,评审材料均可直接报送市档案馆,由市档案馆组织评审。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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