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导语 西安公积金办理线上提取之前,应先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公积金封存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详情见正文。

  住房公积金封存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办理条件

  1、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调出、辞职、退休等情况,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不再为其缴存公积金。

  2、职工封存账户恢复缴存或调入现单位的,单位应从发放工资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重新核定职工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后,继续为其缴存公积金。

  二、材料

  1、《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清册》或《缴存人状态变更(封存)清册》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加盖财务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封存)清册》.xls

  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封存)清册--示范样表.xls

  三、注意事项

  1、职工账户封存后,可办理公积金补缴、转移或销户提取等业务;零余额职工账户不允许封存或转移。

  2、职工账户启封时,职工个人应缴年月大于单位应缴年月的,不允许启封。单位误将此类职工账户填入清册的,若已填报可在备注栏内标注“暂不启封”。

  3、单位误封存职工账户的,需及时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单位误启封职工账户的,需及时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

  4、《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清册》或《缴存人状态变更(封存)清册》涉及职工人数在5人及其以上的,单位应提供电子版清册。

  四、个人如何办理封存

  若机构撤销、破产、解散等情况单位已灭失,且近6个月未办理过公积金汇、补缴业务。职工无法通过单位正常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合并等归集业务的。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机构办理

  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➁职工书面情况说明1份(因无法鉴别等特殊情况,职工另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➂在单位开户登记所属的公积金中心办事机构

  五、办理网点查询

  1、碑林

  (1)公积金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

  电话:029—89650838

  (2)西铁分中心

  地址:友谊东路33号

  电话:029—82325420

  2、未央

  (1)公积金中心中心驻西安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凤城八路95号

  电话:029—86785149

  (2)公积金中心未央管理部办事大厅

  地址:西安市凤城三路西口文景公园北门斜对面

  电话:029-89160027

  3、长安

  公积金中心长安管理部办事大厅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圣合家园一期27号楼1单元2层

  电话:029—85292677、85852160

  (按银行划分)也可拨打以下银行网点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浦发银行 招商银行 西安银行 北京银行
华夏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银行 中信银行
浙商银行 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 长安银行
恒丰银行

  温馨提示:办理流程+时间

  1、缴存银行: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打印业务回单

  2、公积金网厅:登录网厅--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或封存--录入或导入--确定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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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进入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了解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转移要求及办理指南,咨询电话与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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