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哺乳假工资怎么发

导语 根据《陕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和本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

  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生育津贴发放计算办法:

  以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咨询电话:029-12333

  推荐阅读: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哺乳假】持续追踪哺乳假最新消息,获取西安哺乳假规定、时长、要求、咨询电话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