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区居民存量住房变为保租房公示名单(持续更新)
导语 西安市民可将多余的居民存量住房变更为保租房,变更后可用于正常房屋出租,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可获得一套新房购买资格,详情见正文。
长安区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公示名单
第四批:
为确保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市住保办发〔2022〕24号)的通知,经区住房保障中心调查核实,将下列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及时间:029-85293381 9:00-12:00 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
第三批:
为确保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市住保办发〔2022〕24号)的通知,经区住房保障中心调查核实,将下列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及时间:029-85293381 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3日
第二批:
为确保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市住保办发〔2022〕24号)的通知,经区住房保障中心调查核实,将下列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及时间:029-85293381 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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