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区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标准条件
导语 西安长安区公租房申请必须满足收入,房车,户籍等条件,长安区户口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非长安区户口在工作所在地社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收入:一人家庭4176元以内;两人家庭人均3828元以内。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3480元以内。
2.车辆:购车发票15万以内。
3.工商注册资金15万以内。
4.房产:长安区行政区域内无宅基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房;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无商铺。
二、工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3)持有本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应超过18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申请。
2.在本区内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住房,或享受过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不能申请。
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5656701,地址:西长安街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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