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怎么申请高新蓝博公寓公租房

导语 西安蓝博公寓属于高新公租房,只有高新区职工才能申请,职工所属公司在高新区缴纳税务或注册地在高新即可办理申请,详情见正文。

  一、申请步骤

  1、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租赁”,点击“新增个人租赁”。

  2、点击新增个人租赁

  3、进入新增个人申请信息界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中上传照片为两寸近期免冠电子照。注:星号项为必填项。

  4、上传附件信息,个人房产承诺等附件信息须按标准格式填写后上传。

  5、上传附件信息,个人房产承诺等附件信息须按标准格式填写后上传。

  6、申请信息填写及附件上传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您的信息将被系统记录。

  7、点击保存后,出现家庭成员信息界面,若有家庭成员,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按钮,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注:若为个人租赁,请直接跳到第10步。

  8、进入新增家庭成员信息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9、信息保存完成后,返回主申请人资格申请填报界面,如还有要添加的家庭成员,再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按钮”。

  10、资料填写完成后,回到个人租赁界面,选择信息条,点击“提交申请”。

  11、进入以下界面,进行操作,完成申请。

  12、回到个人租赁界面,确认申请状态为“待初审”。

  二、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1、申请个人是指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2、联审标准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

  (2)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3)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更多内容:西安高新公租房申请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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