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货车限行规定最新消息
导语 延安市交警队2023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2024年2月19日发布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限行管理措施,2024年4月8日发布放宽轻型自卸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2023年3月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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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行车辆
重型、中型、轻型货车、三轮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二、禁限行区域
(一)一类区域:南至南桥,北至兰家坪大桥、石佛沟大桥,东至东关大街(广电中心十字),新区中环大道与北京路以内区域。
(二)二类区域:南至圣地大道南高速出口、张坪村丁字路口,东至碾庄路口、川口大桥十字,北至裴庄三岔路口、枣园南路变电站三岔路口、西过境三岔路口南口的区域,方塔区域(走马梁隧道以北、方塔路)、新区建成区域为限行区域(不含一类区域)。
三、限行措施
(一)“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受限制。
(二)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含新能源)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含新能源)、除早高峰07:00至09:00、晚高峰17:00至19:00在一类区域全段限行外,其他时段在城市道路通行不受限制。
(三)邮政、快递类货车往返邮政快件处理中心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码)后可以在城市道路固定路线通行。
(四)上述车辆类型以外的货车(含重型、中型、轻型货汽车及挂车)、三轮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禁止在禁限行区域通行。
(五)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对于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含新能源),在主城市道路通行不受限制
>>>点击查看:延安市交警支队关于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限行政策公告(2024年2月19日发布)
(六)轻型自卸货车
>>>点击查看:延安市轻型自卸货车限行规定(2024年4月8日发布)
禁行时间及路段:
于早07:00至晚20:00限行区域为货车禁限行“一类区域”(杨家岭桥东至文化沟以北区域除外)及双拥大道广电中心至延安小学路段、杜家沟连接线路段、尹家沟连接线路段和东十里铺连接线路段。
可通行时间及路段:
除货车禁限行“一类区域”(杨家岭桥东至文化沟以北区域除外)及双拥大道广电中心至延安小学路段、七里铺大街路段、杜家沟连接线路段、尹家沟连接线路段和东十里铺连接线路段以外的货车限行区域,通行时间为09:00至17:00,晚20:00时至早07:00。
(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禁止在禁限行区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