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租赁型申请指南
导语 受理条件:县城常住人口、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等中低收入无房家庭;1)书面申请一份(社区、镇街受理后并加盖相关公章,我局提供制式表格)等,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县城常住人口、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等中低收入无房家庭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一份(社区、镇街受理后并加盖相关公章,我局提供制式表格)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无房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复印件)
(5)低收入、低保证明(核对后留复印件)
(6)现住房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规住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规范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办理人员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拟办意见;
3、审核通过后,报局领导审定签发;
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规住局窗口领取《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通知书》。
办理地点: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规住局窗口(65号)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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