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失业+退休提取

导语 2021年11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提取材料、条件、时限、金额等信息,详情见正文。

  七、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2、提取材料

  提供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3、申请时限

  自取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1次,两次提取申请需间隔12个月以上。

  4、提取额度

  属于部分提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提取金额为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后的其余金额。

  八、职工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提取公积金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2、提取材料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截至提取月份需连续两年年审)。

  3、申请时限

  自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两年之日起可申请提取1次。

  4、提取额度

  属于部分提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提取金额为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后的其余金额。

  九、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2、提取材料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省直公积金服务模块自助办理提取。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等有效的退休证明。

  3、申请时限

  在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且个人账户封存后申请提取。

  4、提取额度

  属于全部提取、提取金额为本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点击下一页↓继续查看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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