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单身证明去哪开
导语 自己写一份单身证明即可,不需要去政府部分出具单身证明。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
自己写一份单身证明即可,不需要去政府部分出具单身证明。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即日起(2015年9月28日),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
西安单身人士买房意向登记所需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3.非本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4.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等;
6.委托他人提交购房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具体材料及提交流程可点此查看:西安单身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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