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周至七中2021新生入学公告
导语 西安周至七中2021新生入学办法已发布,公布了学区划分和学位安排、招生入学办法,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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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周至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周至七中实际情况,特制订周至七中2021年新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学区划分和学位安排
周至七中2021学区划分为:县城三门十字以东,沙河桥以西,二曲街道辖区镇东村、渭中村和渭泉村;水岸东方、公园1号、名筑、一品金洲、育才花园、学府、翰林家苑小区。
二、招生入学办法
(一)报名登记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登记入学。
(二)登记流程:阅读《实施细则》——按批次(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校——审核——登记造册——信息录入——领取入学通知书——报到
附:顺序、类型及审核时间
新生入学相关事宜: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
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资料审核办法持入学相关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二)四个批次登记具体要求
1.周至县二曲街道户籍类凡具有招生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来我校审核登记,法定监护人需与子女户籍一致。
2.周至县非学区户籍但在招生区域有住房类
(1)个人自建房类:
①个人自建房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建房时间、地址、家庭人数、左邻右舍户主姓名、入住时间和入住证明(须有单位公章、办理人签名及其联系电话)。
②个人自建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个人自建房整体房屋正面照片。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2)购商品房类: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购房正式票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3)集资建房类: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购房票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属于二手交易的房类的户主,同时必须提供房产交易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三类情况的新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审核、登记。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依据登记学校“积分制”原则,按照房产证件取得的时间依次派位。仍未被登记学校录入的新生,家长应填写《周至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筹派位意愿表》(附件11),依据“统筹派位意愿表”中的意愿及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统筹派位意愿学校。若仍不愿统筹派位的,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周至户籍并取得周至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审核登记;若登记的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登记学校统筹派位入学。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为: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周至县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表》(附件6)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父母一方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不动产信息登记审核表(附件7)、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劳动务工:需申请人父母双方与周至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见附件)。
工商经营:需申请人父母在周至县从事工商经营,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报名时,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4.政策照顾类参考附件3
(三)请务必于规定时间进行审核登记、并携带好各类证明和证件(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四)已审核登记但参与民办学校摇号的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由县教科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五)学校严格依据招生条件进行招生,坚决拒绝不符合规定的学生进行登记。
(六)学校在招生入学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家长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任何收费登记和录取行为。报到时按西安市义务段学校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新生入学相关事宜
三、报名登记地点:周至七中大门口。
四、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7月6日
五、咨询电话:029-87111291(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请家长自觉佩戴口罩,并按照1.5米间隔距离有序排队登记。
2、请各位家长关注周至七中微信公众号,报名后续相关事宜,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周至县第七中学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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