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导语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现将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符合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确认时间
2024年12月3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网上预约
现场确认共3组,其中初中1组、小学1组、幼儿园1组。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务必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参加现场确认。
四、确认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南长安街152号)
五、提交资料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长安区、航天基地和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长安区、航天基地和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长安区、航天基地和高新区居住证原件;
3.驻长安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升本全日制学生、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长安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确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四)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应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定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六)无违法犯罪证明
申请人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户籍地所在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2.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确认时间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完成确认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区咨询电话:029-85282069 029-852845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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