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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导语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拟招收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学校1978年开设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成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2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2024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入列国家优质本科高校,2025年获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中西医并重,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科类院校。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临床实践、科学研究、教学等工作,并且在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学制类型

  (一)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

  (三)培养类型

  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

  学生毕业时达到授位条件,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四、招生方式及人数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拟招收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普通招考”指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包含初试、复试两部分,两部分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加和为总成绩,学校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招生专业详见《陕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普通招考”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申请者学历学位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中医类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医类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由培养单位出具培养类型证明,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二)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及审核材料

  ①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1月7日8:00~2026年1月18日1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报考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表,打印后本人签字。

  ②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后须缴纳报名费180元/人(陕发改价格函〔2025〕1575号)。请考生按照研招网提示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或因个人原因缴费不成功者,报名无效。材料不齐或材料审核不通过不准考者,报名费一律不退。

  ③材料审核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考生单位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思想政治审查表》

  4)《科研综合情况表》

  5)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备案表装订)

  6)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备案表装订)

  7)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

  8)两份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并签名)

  9)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培养类型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入学前补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0)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证明(往届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应届生无需提供此项,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即可)。

  注:材料必须齐全清晰,盖章处必须加盖公章。材料1-10扫描后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审核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即可提交审核材料,学校审核材料后确认考生报考资格是否合格,审核结束后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①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1月18日18:00

  ②提交审核材料邮箱

  sxzyydxyzb@163.com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有捏造、篡改、剽窃、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六、考试录取

  (一)考试安排

  1.初试

  考试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考试,包含听力测试,请考生自备具有接收校园广播功能的收音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分值100分。

  ①考试时间

  2026年3月14日8:30-11:30(英语)

  2026年3月14日14:00-17:00(专业基础课)

  2026年3月15日8:30-11:30(专业课)

  ②考试地点

  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

  ③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复试

  ①复试资格要求

  1)英语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要求;

  2)专业基础课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要求;

  3)专业课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要求。

  上述成绩合格的考生以英语成绩和专业基础课成绩作为累计总分划定复试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

  ②复试时间

  2026年5月(以复试方案为准)

  ③复试内容

  复试方案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拟录取

  1.由研究生院结合初试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之和)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结合政审情况,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出现拟录取总成绩完全相同的并列情况,以复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2.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需在网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原因),则由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需重新公示10个工作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在复试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省考试院及教育部录取检查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录取信息,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对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能通过录取检查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12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奖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毕业生就业

  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旦确定提交后将不能更改。

  (一)非定向就业类型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类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工作单位签署好相关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九、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范围及力度,公示内容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复试及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信息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复试相关信息的保密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实行全面监督制度。学校纪委负责对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和检查。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进行,考生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的所有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均不做修改。因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造成报名无效或信息填报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后果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假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三)相关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复试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规培基地)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在我校进行三年博士学习,必须遵守全日制脱产学习规定。

  (六)报名及考试期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http://yzb.sntcm.edu.cn。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如在202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

  单位代码:10716

  学习方式:全日制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 郑老师 张老师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

  电子邮箱:sxzyydxyzb@163.com

  邮政编码:712046

  联系电话:029-3818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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