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在西安买房政策
导语 非本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陕西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西安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详情见正文。
一、购房政策
2018年西安住建发布通知,事关军人买房政策,目前仍沿用相关政策
具备以下情形的,视同西安户籍居民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1、驻陕部队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证明的;
2、入伍前户籍属我省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原户籍证明的;
3、符合我市军转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市军转办证明材料的。
二、限购区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三、购房登记意向登记
1.购买商品住房,意向购房人登陆“西安市商品房住房销售公示平台”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购房申报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资料进行初始核验,核验通过且购房人选房成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辖区住建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2.购买二手住房,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购房人持家庭购房申报资料至相关业务窗口提交申请,住建部门进行审核;通过经纪机构交易的,购房人向经纪机构提供家庭购房申报资料,经纪机构通过综合业务平台线上提交申请,住建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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