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外地转入办理条件

导语 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最近有连续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等,详情见正文。

  西安公积金从外地转入办理条件:

  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最近有连续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

  【一】西安公积金缴存记录怎么查

  1、用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支付宝

  2、点击“城市服务”——“公积金”——“西安公积金”

  3、进行公积金查询,选择职工缴存明细

  【二】西安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流程

  1、公积金中心: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业务受理--要件资料盖章退回申请人--异地中心销户转款--西安中心收款入账

  2、“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注册登录--转移接续--提交申请--业务受理--异地中心销户转款--西安中心收款入账

  【三】西安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 。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二、缴存基数

  1、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1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2、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1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777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最低工资1950元/月;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最低工资1850元/月;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最低工资参照1950元/月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转移】了解西安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查看咨询电话,追踪转移办理进度。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