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领流程

导语 孩子的离世是每个家长都痛心疾首的事情,如果你的孩子是独生子女,在孩子死亡以后又不打算再生育或领养的夫妻,政府会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40远的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如果你有条件可以领取这个补助金,那就看看下面这篇文章吧,会给你一些帮助

  办事依据:《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19号)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村(居)委员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

  咨询电话:029-86787976 029-12356

  申办条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详细政策解释附后。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相关链接:

西安市人民政府、街道办网点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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