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再生育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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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再生育审批
办理机构:
区人口计生局
办理地址:
龙首北路西段一号
办理负责人:
周敏兰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86280217
投诉电话:
86236695
是否收费:
否
是否发证:
是
办事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婚后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夫妻双方是农民的,除适用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二)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
(三)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四)夫妻双方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城市农业人口,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适用前款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
承诺时限:
区人口计生局在接到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二胎怀孕通知单;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延长两个月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流程:
二孩《生育证》审批程序
A、填写《生育申请表》;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生育第二孩的,由夫妻双方申请,填写《生育申请表》一式三份。
B、提交有关证件: 1、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2、再婚夫妇一方是初婚的必须出具原籍村或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初婚或未生育证明材料,再婚一方出具离婚证、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3、 第一个孩子属非 遗传性残疾符合生育条件的还须填写《病残儿童签订表》一份,出具市级以上两所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4、 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必须由父母所在的村、社区、单位出具证明。
C、村、社区属居委会、单位计生专干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所属街道计生科人口计划专干,经审核盖章后,统一在区人口计生局办理二胎怀孕通知单。
D、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电话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送区人口计生局。
E、区人口计生局在接到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二胎怀孕通知单;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延长两个月。
F、残疾儿童二胎指标的申请、审批,先由计生局目测后,每半年由西安市病残疾儿童鉴定小组组织进行病残儿童鉴定。经市病残儿童鉴定小组鉴定符合病残儿照顾标准的,由区人口计生局发给二胎怀孕通知单。
G、申请对象领取二胎怀孕通知单后,方可取环怀孕,并在怀孕三个月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和通知单,到未央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培训后,带上检查病历、培训证、怀孕通知单、母子二寸照片,到区人口计生局办理二胎《生育证》。
申报材料:
1、结婚证、户口本;2、再婚夫妇一方是初婚的必须出具原籍村或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初婚或未生育证明材料,再婚一方出具离婚证、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3、 第一个孩子属非 遗传性残疾符合生育条件的还须填写《病残儿童签订表》一份,出具市级以上两所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4、 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必须由父母所在的村、社区、单位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