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全文

导语 省教育厅等部门制订的《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等部门制订的《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3日

  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

  近年来,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规模和随班就读规模不断扩大,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同步发展,残疾学生学习条件在各级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但是,我省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尚不平衡,还存在教学康复设备严重不足、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短缺、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精神,全面推动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从今年起经过3年努力,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等形式,实现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建立义务和非义务学段相衔接、普职融通、教育与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共同支持,公办与民办共享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我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必要的、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满足特教需要。每个县(市、区)都要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乡镇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二)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特殊教育资助体系。到2015年秋季入学,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实施覆盖学前一年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费教育,积极推进学前两年、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三)制订陕西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教育学校教职工职业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津贴,在省属师范类院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加大在岗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