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税局高新分局办税指南
导语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精神,方便纳税人办事,高新分局办税服务厅推行四大便民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舒心的服务。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精神,方便纳税人办事,高新分局办税服务厅推行四大便民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舒心的服务。
本文将为您提供西安市地税局高新分局相关办税指南,主要如下:
■西安市地税局高新分局纳税申报指南
事项名称:西安市地税局高新分局纳税申报
高新分局纳税申报办理条件:
1:征管鉴定齐全
2:财务报表请在每月25日前登录“网上税务局”报送
高新分局纳税申报办理材料
1:完整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
2: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涉及减免税的申报需提供减免依据,涉及抵扣税款的申报需提供已完税凭证
4:代扣代缴需提供代扣代缴结报单
5: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介质”申报的纳税人需提供申报数据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
6: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客户端”申报的纳税人可直接到窗口报管理代码打票办理
7:网上申报纳税人当月15日以前用CA登录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进行申报地方各税及社保基金申报
高新分局纳税申报备注事项
用于网上申报CA用户操作流程
第一步:网上CA用户首次登录先点击“注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时请注意纳税人管理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法人代表姓名须与税务登记证上一致。)注册成功即可成功使用CA或密码登录
第二步:选择输入管理代码和密码登录或者直接插入CA选择CA方式登录
第三步:如果申报地方税(费),请选择“申报征收”窗口
第四步:网上申报的纳税户在每月正常申报时要确定“财税库”余额足够扣除,录入数据后核对税款,在无误的情况下提交进行实时扣款
注意:1:所有地方税(费)在申报时,可以通过“添行”进行增加申报种类。社保、基金的增加必须联系专管员修改征管鉴定。
2:在申报期内,所有税种都可以进行重复申报
3:社保、基金在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尽快到税务局缴纳税款、流水单号过期就必须重新申报。
第五步:申报完成后,请在“综合查询”下的“未申报情况查询”进行自查,确保鉴定税种全部申报成功。
高新分局纳税申报完税证办理
1:提供要打印月份时间的电子转账扣款回执单
2:提供原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
办理单位: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点击了解详细信息
办理窗口:纳税申报(地税)(一层21—28)
承诺时限(工作日):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88321086
投诉电话:8833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