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两元民生保单”赔偿标准
导语 杨凌推出的“两元民生保单”赔偿标准本保险的赔付分死亡赔偿、医疗赔偿、伤残赔偿、安置费用赔偿四种。
“两元民生保单”赔偿标准本保险的赔付分死亡赔偿、医疗赔偿、伤残赔偿、安置费用赔偿四种。
死亡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10万元。
医疗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对未报销差额按照90%的比例赔偿,未参加基本医疗的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对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70%比例赔付,在保险期间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
伤残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导致残疾的,按伤残等级,以每人10万元限额按人社部伤残给付标准10%-100%比例赔付。
安置费用赔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居民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等,但不包括室内装潢及室内财产)损失,每户限额0.1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户安置费用再补贴0.15万元,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户安置费用限额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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