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商转公管理暂行办法
导语 2022年9月5日开始,汉中市开始实行新的商转公业务,有效期为两年,本文包括了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详情见正文。
第三章 抵押
第八条
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应以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住房作为抵押物,该抵押物仅为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设定了抵押权,产权明晰,且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查封、设立有居住权、租赁权、二次以上抵押等)。
第九条
商转公贷款采用顺位抵押冲抵方式,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注销的基础上,办理住房公积金顺位抵押,再发放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发放后,由原贷款银行采用封闭式方式结清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注销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抵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商转公】获取西安恢复商转公业务最新消息,西安商转公办理指南,申请条件,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