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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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婚育证明办理婚育证明变更婚育证明补办
办理对象

户籍关系和档案关系均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女性代理人员。

办理依据: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办理材料
未婚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注明现居住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2、申请人集体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外地工作单位的全称、固定地址及联系电话;

4、一寸彩色照片2张。

已婚人员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复印件上注明现居住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2、夫妻双方集体户籍卡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外地工作单位的全称、固定地址及联系电话;

5、有子女的要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集体户籍卡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彩色照片2张。

注:若婚姻状况为“离婚”或“再婚”,需提供本人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收养子女,需提供子女收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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