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镇居民医保如何缴费

导语 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即时参保并缴纳全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20年9月1日

  2021年度陕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及时缴费才能在下一年度正常使用医保。

  2021年度陕西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政府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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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西医保缴费办法:点击查看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含持居住证在我省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

  (一)贫困人口个人缴费

  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政策规定给予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给予定额资助,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资助,市县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资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2、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各市确定。

  4、贫困人口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按其中资助参保标准最高额度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5、2020年9月1日后相关部门动态新增人员,作为下一年度认定依据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二)退役士兵参保缴费

  1、2021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退役士兵,按当年全省确定的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2、2021年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退役士兵,按当年全省确定的年度参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缴纳参保费用。

  (三)大学生参保缴费

  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参照退役士兵参保缴费要求和标准执行。

  (四)其他特殊人群参保缴费

  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等其他人群,参照上述(二)参保缴费要求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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