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东城第一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时间+材料)
导语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灞桥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西安市东城第一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市东城第一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时间+材料)
一、招生对象
具有我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学区范围
三棉社区、四棉社区、纺医社区(枣园小区、白鹿花园小区除外)、众华新区、合能铂悦府小区、中海云锦小区、枣园刘村、林河春天、林河世家、逸景雅居。
三、工作流程
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具体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主体责任 |
---|---|---|
6月13日-6月24日 | 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 长端操作培训 | 学校 |
6月25日- 6月30日 |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模拟填报 | 学生、家长 |
7月9日 |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 教育局 |
7月11日- 7月24日 |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正式填报和公办民办学校线 上报名确认 | 学生、家长 |
7月11-7月26日 |
入学信息审核 | 学校、资审点 |
7月26日 | 公布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 教育局 |
7月27日起 | 公办学校开始招生 |
教育局、学校 |
7月27日 9:00 | 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当天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 区教育局、 市教育考试 中心 |
7月28日- 7月30 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 区教育局、 各民办学校 |
7月31日-8月2日 |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 区教育局, 学校 |
8月3日-8月4日 |
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 区教育局, 学校 |
8月5日-8月6日 |
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 学校 |
具体工作流程
01入学信息填报
6月13日-6月24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初中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西安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相关规定。
6月25日9:00-6月30日17:00: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模拟填报,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
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灞桥区)→“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选择公办学校的,点击公办学校(资审点)“登记”后确认,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先点击公办学校(资审点)“登记”确认后,再点击“是否参与民办学校报名”按钮,在“可报名学校列表”选报一所志愿学校,点击“完成”后“确认”,完成民办学校报名;双(多)胞胎可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或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02入学信息审核
7月11日9:00-7月26日12:00:
学校(资审点)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告知家长完善材料后提交平台审核,也可通过线下报名服务站工作人员指导完成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
03学校招生
7月27日起,学校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及如下入学规则分类依次在平台招生。购房、集体户籍、挂靠户籍等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
第一类:户籍(家庭户)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家庭户)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址为依据按学区入学。
第二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准入类优抚对象。
第三类:在我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我区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及空挂户籍适龄儿童,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第四类: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我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我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申请在我区入学的政策准入类其他情况;因城区拆迁造成人户分离仍在过渡期的灞桥户籍适龄儿童。
以上四类均不含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
第五类:前四类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
第六类:随迁子女。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地址为主要依据,按照《灞桥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进行计分,参照积分统筹安排入学。
7月31日-8月2日,区教育局按照入学规则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到公办学校入学。
四、几点说明
1.户籍(家庭户)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户籍(家庭户)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址为依据按学区入学。
2.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下列情况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
(1)购房: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
(2)挂靠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
(3)空挂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
(4)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的。
3.未划入学区的新建小区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因城区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灞桥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若仍在过渡期,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拆迁政策统筹安排。
五、电话咨询
学校地址:
西安市灞桥区纺四路568号
联系电话:
①西安市东城第一中学:(029)83553778
②灞桥区教育局:(029)83618913
咨询时间:
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六、附件1——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灞桥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灞桥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功能,现制定灞桥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如下。
一、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符合我区入学政策且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随迁子女。
二、积分计算方法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按社保、居住、获奖三个项目计算积分,以家长在“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填报的报名信息为基础,结合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结果进行积分。
(一)社保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满1个月积1分,截至2025年6月30日,积分以缴纳时间累计计算,本项满分40分。
(二)居住积分
1.购置商品住房:随迁子女父母在灞桥区购置符合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提供房产证或正规网签合同的积40分。(以产权尚在随迁子女父(母)名下的房屋计算,已经出售或变更产权归属的不纳入计算)
2.购置其他住房:随迁子女父母在灞桥区购置符合居住条件 的其他住房,无法提供房产证或正规网签合同的,须提供证明房 产所有权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如:购房协议和票据、物业缴 费记录等)积30 分。
3.居住时长:未购住房但实际在我区租住的,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灞桥区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从居住证发证日期算起,截至 2025年8月31日,每人每月积0.5分,积分以居住证办理时间累计计算,满分30分。
注:上述居住积分的三种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积分。
(三)获奖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工作期间获得区级(含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积分。区级5分,市级10分,省级15 分,国家级20分。同类奖项取最高级积分,不重复积分,满分20分。
三、同分排序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社保、居住、获奖。
四、入学安排
各资审点按照随迁子女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区教育局参照积分统筹安排入学。
七、附件2——入学情形分类所需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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