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时间+材料)
导语 为了认真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根据《西安市灞桥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时间+材料)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强招生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灞桥教育。
二、落实招生入学政策要求
(一)坚持实行就近入学
健全我校学区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提前开展入学需求和学位保障摸底工作,加强生源分布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并做好预判应对。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不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或实际承载能力的,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入学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灞桥区教育局在相对就近学校协调安排入学。不违规跨区域招生,不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三、入学对象
入学对象为具有灞桥区户籍(户籍在我校学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四、严格规范招生工作流程
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01入学信息填报
6月13日-6月24日,学校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并宣传西安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相关规定。6月25日9:00-6月30日17:00,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模拟填报,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学生家长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灞桥区)→“学段”(初中),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点击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资审点)“登记”后确认,完成学校登记报名。完成学校报名登记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02入学信息审核
7 月 11 日 9:00-7 月 26 日 12:00,学校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告知家长完善材料后提交平台审核,也可通过线下报名服务站工作人员指导完成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
03招生入学
7月27日起,学校按照灞桥区学区划分方案及如下入学规则分类依次在平台招生。购房、集体户籍、挂靠户籍等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
第一类:户籍(家庭户)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家庭户)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址为依据按学区入学。
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依次启动第二类至第六类的招生工作。
第二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准入类优抚对象。
第三类:在我校学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我校学区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及空挂户籍适龄儿童,我校学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第四类: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我校学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我校学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申请在我校学区入学的政策准入类其他情况;因城区拆迁造成人户分离仍在过渡期的灞桥户籍我校学区适龄儿童。
以上四类均不含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
第五类:前四类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
第六类:随迁子女。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地址为主要依据,按照《灞桥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进行计分,参照积分由灞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月31日—8月2日,按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校入学。
04落实便民服务政策
学校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按照市、区“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的要求,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就近就便”的原则,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落实长幼随学政策,哥哥(姐姐)当年按学区入学且在读,弟弟(妹妹)不满足同学区入学条件但符合我区入学政策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参照入学规则第三类统筹,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同校就读;哥哥(姐姐)当年属统筹安排入学且在读,弟弟(妹妹)符合我区入学政策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同校就读。监护人所提申请不得含有自由择校的内容。者
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站地点: 学校行政楼一楼招生办公室
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站咨询电话:029-83565911,029-83511236。
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站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附件
01附件1: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2025年学区范围
东城二小、东枣园小学(枣园苏村、枣园刘村、林河春天、林河世家、逸景雅居除外)、纺织城小学(纺三路以北纺小所属学区)、东城六小(滋水社区除外)、席王中心小学、纺织城小学高科分校。
备注:范围均含对应小学学区。
02附件2:西安市第五十五中学2025 年义务教育阳 光招生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6 月 13 日-6 月 24 日 |
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并宣传西安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相关规定 |
6 月 25 日 9:00-6 月 30 日 17:00 |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模拟填报 |
7 月 11 日 9:00- 7 月 24 日 17:00 |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正式填报和学校线上报名确认 |
7 月 11 日 9:00- 7 月 26 日 12:00 |
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
7 月 27 日起 |
学校开始招生 |
8 月 3 日- 8 月 4 日 |
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
8 月 5 日- 8 月 6 日 |
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
为切实做好灞桥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功能,现制定灞桥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 办法如下。
一、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符合我区入学政策且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完成报名 信息填报的随迁子女。
二、积分计算方法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按社保、居住、获奖三个项目计算积分, 以家长在“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填报的报名信息为基础,结合 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结果进行积分。
(一)社保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满 1 个月积 1 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积分以缴纳时间累计计算, 本项满分 40 分。
( 二)居住积分
1.购置商品住房:随迁子女父母在灞桥区购置符合居住条件 的商品住房,提供房产证或正规网签合同的积 40 分。( 以产权 尚在随迁子女父(母)名下的房屋计算,已经出售或变更产权归 属的不纳入计算)
2.购置其他住房:随迁子女父母在灞桥区购置符合居住条件 的其他住房,无法提供房产证或正规网签合同的,须提供证明房 产所有权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如:购房协议和票据、物业缴 费记录等)积 30 分。
3.居住时长:未购住房但实际在我区租住的,需提供随迁子 女父母至少一方在灞桥区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从居住证发证 日期算起,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每人每月积 0.5 分,积分以 居住证办理时间累计计算,满分 30 分。
注:上述居住积分的三种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仅可选择其中 一种方式进行积分。
( 三)获奖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工作期间获得区级(含区级)及以上行 政部门表彰奖励的,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积分。 区级 5 分,市级 10 分,省级 15 分,国家级 20 分。 同类奖项取最高级积分,不重复积分,满分 20 分。
三、同分排序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社 保、居住、获奖。
四、入学安排
各资审点按照随迁子女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区教育局参 照积分统筹安排入学。
04附件4:灞桥区 2025 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形分类所需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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