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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指南(附申请入口)

导语 个人申请: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异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个人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西安市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指南(附申请入口)

  一、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及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人员。

  二、申请类型

  个人申请: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异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个人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申请: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和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扶养人为共同申请人。

  三、联审标准

  (1)收入标准

  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以下;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以下;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以下;

  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车辆标准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营运机动车辆,或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价格在15万元以下。

  (3)住房标准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7㎡,且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公寓、商业用房、办公仓储用房、车库等其他类型房产。

  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工商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仅有1个公司注册或出资参股的,且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元。

  四、申请资料

  (1)近期2寸证件照片;

  (2)身份证或户口簿(卡);

  (3)住房情况说明;

  (4)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已婚,须提交配偶信息及婚姻证明,已婚、离异、丧偶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其配偶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注:《住房情况说明》须按标准格式填写手写签名后上传;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查询时间节点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2个月,并在查询结果空白处手写“承诺以上查询结果为本人真实信息”,签署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

  如申请人在某个时间段未申报收入、个人所得税或未参加个人养老统筹,除按以上要求上传查询结果外,按照本人的真实收入情况填写相应的制式承诺书,详见官网右下方【相关下载】附件。

  五、申请流程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专栏——高新区住房保障(网址:https://xdz.xa.gov.cn/ztzl/gxqzfbz/ )

  注册登录:

  注册时,用户账号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设置常用问题提示及答案,以便您忘记密码后,找回密码。

  一个身份证号码仅可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请准确核实证件及个人信息,避免证件号码被误填或恶意占用,导致不能报名。

  资料提交:

  1、登录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租赁】,点击【新增个人租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星号项为必填项。

  具体申请操作详见高新区住房保障网右下方【操作指南】(网址:https://xdz.xa.gov.cn/ztzl/gxqzfbz/czzn/5edf5f9cfd8508208aa59e43.html )。

  相关附件下载详见高新区住房保障网右下方【相关下载】(网址:https://xdz.xa.gov.cn/ztzl/gxqzfbz/xgxz/1.html )。

  2、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若有家庭成员,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再次保存。

  如资料无法保存,请仔细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3、待全部资料保存成功后,返回个人租赁界面,选择信息条,点击【提交申请】进行确认操作,完成申请提交。

  4、返回个人租赁界面,确认申请状态为【待初审】,即资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六、反诈提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高新公租房】追踪高新区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申请指南+入口,咨询电话,摇号报名指南,选房入住办理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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