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造翻修大修自主住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西安因为自住住房原因提取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二、申请时限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自相关费用发票开具之日起五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三、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四、提取对象及条件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五、办理材料

  1、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土地使用证原件(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

  (3)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相关费用发票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①提取建房人(建房人应为房屋产权人)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建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3)相关费用发票。

  (4)其他相关资料:

  ①提取建房人(建房人应为宅基地证户主)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建房人(建房人应为宅基地证户主)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产权证;

  (3)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经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5)其他相关资料:

  ①提取修房人(应为产权人)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修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空表.doc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示范文本.doc

  六、提取时间及地址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点击查看:西安公积金提取网点

  七、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安银行。

  5.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西安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包含调查核实时间)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二)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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