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提取无需再提供单身证明 需提供单身声明
导语 西安公积金提取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了,从2015年10月8日起,西安公积金提取取消单身证明这一材料,但需要大家提供真实可靠的单身声明。
单身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租房提取时,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单身声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证明(婚姻状况为未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二、身份证;离婚证;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三、身份证;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职工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视情况取消职工三到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公积金提取不需单身证明实施时间:2015年10月8日起
附件:【单身声明.docx】
附件
单身声明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声明:
1.本人目前婚姻状况为单身,未在任何地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本人向贵中心出具的各项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3.本人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对由此引起的系列问题负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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