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导语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报销比例为88%,1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比例为91%,详见正文。

  西安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职工类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 二级 三级
在职 200元 70% 60% 50% 2000元
退休 75% 65% 55% 2500元

  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700元

  2、报销比例:70%

  3、补助限额: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慢性病病种最高限额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如下表:

序号 病种名称 年度补助限额
1 高血压伴并发症 5000
2 糖尿病伴并发症 5000
3 视神经萎缩 5000
4 风湿性心脏病 5000
5 多耐药肺结核 5000
6 扩张性心肌病 5000
7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5000
8 巨趾症 5000
9 紫癜性肾炎 5000
10 癫痫 5000
11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5000
12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5000
13 硬皮病 5000
15 肝硬化失代偿期 8000
16 高血压合并脑出血 8000
17 阿尔兹海默症 8000
18 慢性活动性肝炎 8000
19 肾病综合症 8000
20 强直性脊柱炎 8000
21 类风湿关节炎 8000
22 帕金森综合症 8000
23 系统性红斑狼疮 8000
24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8000
25 慢性支气管炎合并阻塞性肺气肿 8000
26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8000
27 肝豆状核变性 8000
28 脑血管病恢复期 8000
29 精神疾病 8000
30 慢性肾功能衰竭 8000
31 慢性肾小球肾炎 8000
32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8000
34 血友病 20000
35 恶性肿瘤 20000
36 白血病 20000
37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0000
38 器官移植术后 20000
39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20000
42 大骨节病 517
43 氟骨症中重度 693
44 慢型克山病 1650
45 心脏瓣膜病
3000
46 慢性心力衰竭
3000
47 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3600
48 银屑病
4000
49 股骨头坏死
4000
50 重症肌无力
5000
51 支气管哮喘
5000
52 慢性骨髓炎
8000
53 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
8000
54 运动神经元病
8000
55 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000

  (三)门诊特殊病

项目名称 统筹基金 个人支付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82% 18%
精神分裂症门诊使用帕利哌酮治疗 82% 18%
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治疗 82% 18%
门诊血液(腹膜)透析 94% 6%
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品 94% 6%

  (四)门诊特殊药品报销比例

  使用特药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符合西安市特殊药品政策规定和特殊药适应症条件),须先由参保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甲类药品除外),再按76%比例进行报销。

  其中:使用咪唑立宾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钠、西罗莫司4种特药,按门诊特殊病种流程报销。即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94%比例进行报销

  (五)门诊特检特治

项目 统筹基金 个人支付
计算机体层摄影(CT) 70% 30%
SPECT 70% 30%
核磁共振显影(MRI) 70% 30%
心脏彩色B超 70% 30%
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 70% 30%
电子胃镜 70% 30%
结肠镜 70% 30%
动态心电图 70% 30%
宫腔镜 70% 30%
高压氧舱 70% 30%
体外冲击波碎石 70% 30%
64层及以上螺旋CT血管成像 70% 30%

  (六)中医门诊病种

  1.门诊紧急抢救病种范围包括凡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2.门诊紧急抢救病种的医疗费,按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七)中医门诊病种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面瘫病、中风病、腰痛病(限气滞血瘀型)产生的诊疗服务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住院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起付线

  1、在三级特等医疗机构住院

  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850元,第二次住院800元,第三次住院550元。

  2、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

  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650元,第二次住院550元,第三次住院350元。

  3、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

  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二次住院300元,第三次住院150元。

  4、在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

  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200元,第二次住院150元,第三次住院10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二)住院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2%, 二级医疗机构90%, 三级医疗机构88%

  2、1万元以上至5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1%

  3、 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5%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1、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3%, 三级医疗机构91%

  2、 1万元以上至5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7%,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4%

  3、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三)大额医疗报销

  西安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8元/月,其中单位缴纳80%,个人缴纳20%,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2年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待遇。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含门诊使用特药)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报销】可获取西安职工/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报销流程,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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