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户口注销指南

导语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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