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城乡均等化建设发展

导语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__市政办发〔2015〕41号

  (五)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城乡均等化建设发展。

  27.规范和落实保障房制度,把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型保障房保障范围,引导鼓励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租赁型保障性住房;2015年新开工保障房4万套,完成投资51亿元,提供保障房房源3万套,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4.8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城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8.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完成15所幼儿园建设,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6%;实施181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改造50所原有学校,全力推进开发区36所公办学校建设,保障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9.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在3家医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乡镇的卫生院达到国家标准,建成100个标准化示范村卫生室,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千人口医生数不小于3.03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

  30.做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新建和更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项,培训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400名。积极开展农村群众体育活动,涉农区县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5次,推动乡镇、行政村农民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1.严格执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加大社区医疗卫生、教育、文体、福利、商业、政务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城乡公共服务范围。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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