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青年人才驿站实施细则(原文)

导语 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多部门下发了西安青年人才驿站工作实施细则,涉及入站须知,个人优待政策,单位优待政策等,详情见正文。

  第六条 乐业补贴

  (一)补贴标准

  1.入站博士按照标准分别发放求职准备阶段乐业补贴1000元;就业签约阶段乐业补贴3000元;入职乐业阶段乐业补贴8000元;

  2.入站硕士按照标准分别发放求职准备阶段乐业补贴500元;就业签约阶段乐业补贴1500元;入职乐业阶段乐业补贴4000元;

  3.补贴计发时间。乐业补贴以电子补贴券的形式,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全过程进行补贴,电子补贴券设置使用有效期为6个月,过期作废。

  (二)乐业补贴券申领

  陕西省内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入站后可从第一阶段开始申领;陕西省外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申领,审核通过后可领取一、二阶段乐业补贴券。

  第一阶段: 核对学籍信息,即可领取第一阶段乐业补贴券;

  第二阶段: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上传电子版。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第二阶段乐业补贴券;

  第三阶段: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材料电子版。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第三阶段乐业补贴券。

  (三)使用范围

  1.使用地域:乐业补贴在西安市内(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除外)范围使用;

  2.使用形式:

  乐业补贴申领成功后,需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查询、使用、核销,具体补贴项目分为三类:

  (1)交通补贴:可在我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地铁)时直接使用;

  (2)通讯补贴:可获得就业通讯电子券做为电话费使用;

  (3)通用生活补贴:包含旅游、美食、读书、生活补贴,可在西安市内旅游景点、饮食商户、线上线下书店或读书平台、生活日用品等银联认证的商户中直接使用。

  (四)其他

  1.如果通过教育、社保等共享数据比对无法满足审核条件,可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应阶段的具体材料,转由人工审核。

  2.本政策出台前已享受乐业补贴的人员,可按新政策申领相应未享受阶段补贴待遇。

  3.“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硕博生活补贴政策与乐业补贴新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第七条 自主创业补贴

  (一)补贴标准

  按照5000元/人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入站青年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条件

  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入站青年人才。

  1.创业人员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需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2.补贴申领人必须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3.一次性创业补贴不能重复申领,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4.补贴申领人年龄不得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

  5.补贴申请人需在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申请,超过申请时限的,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三)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四)申报审核

  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人社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审核、公示及资金发放工作;其他开发区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公示及资金发放工作;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驿站】进入人才驿站申请入口,查看入站后多项补贴,获取咨询电话,补贴到账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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